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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土地经营权利受保护

         

摘要

江苏省阜宁县古河镇读者余某来电:我于1994年承包了一块地.有书面协议。而对方早于1987年就把户口迁至县城。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本人从村委会手中获得该地承包权,原承包方最近仲裁申诉,说土地还得在他名下。请问:我与村委会产生的承包关系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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