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友》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能继续享有原有土地的承包权吗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能继续享有原有土地的承包权吗

         

摘要

1991年我姐同一城镇居民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按照国家的户籍政策,我姐及其子户口都未能迁出,孩子还在我村分到了责任田。在这以后的10年里,我姐和孩子都覆行了村民应尽的各项义务。但是,2000年换届选举后,新上任的村干部以“部分村民对我姐及其子分责任田有异议”为由,强行收回了他们种植多年的责任田。请问,这种做法违反国家政策吗?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