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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关系的实践理性

         

摘要

教育本质上是一种关系存在。教育的意义、价值、功能只有在关系中才能获得体现。教育关系的力量来自其自身的平衡与和谐。教育关系始终都在“关系场”中运动,关系的任何改变都会牵动其他关系的变迁。心因关系对于教育中的人格关系和人格化关系具有特别的实践意义。教育中的核心关系如师生关系、教学关系、义利关系、道术关系、家校关系以及有着特殊“身份”的精神关系和治理关系直接决定教育的品质,它们因而成为教育关系平衡、调适和重构的主要内容和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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