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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做人民子弟兵

         

摘要

"军人是人民子弟兵,应当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当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挺身而出、积极救助。"在刚刚施行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人民子弟兵"这一身份定位,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彰显了党和人民对子弟兵的信任重托,寄托着对人民军队永葆性质宗旨的使命要求。"子弟兵"这一称呼出自聂荣臻当年领导的晋察冀敌后抗日根据地。1937年10月,八路军359旅到河北平山布置扩军任务,短短一个月就有1700名平山子弟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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