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犯罪既遂、未遂与我国刑法分则之规定——以盗窃罪为视角

犯罪既遂、未遂与我国刑法分则之规定——以盗窃罪为视角

         

摘要

犯罪既遂、未遂是故意犯罪发展阶段中的停止形态,各国刑法对未遂犯处以与既遂犯不同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也不例外。我国刑法分则采取了定量、分阶段的立法模式,即对于具体犯罪,在犯罪既遂的基础上,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刑罚。从罪刑相适应、主客观相统一出发,应当将刑法总则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贯彻于这种立法模式中,而不仅仅是既遂犯与未遂犯在刑罚适用上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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