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广西》 >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新规3月施行

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新规3月施行

         

摘要

1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最近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将于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关于退回商品的完好标准.如何判断商品是否完好一直以来是各方争议的焦点。新规规定了商品完好的一般性标准和三大类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标准。很多消费者不知道网络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的具体程序,或者遇到很多障碍。为此,新规全面细化了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具体流程,整个流程一目了然,进一步保障了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利的便捷性可靠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