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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后推广”阶段广电与电信如何布局?

         

摘要

从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三网融合的试点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分两个阶段向33家广电试点企业发放了开展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的批复.同期,广电总局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发放了IPTV传输、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手机电视分发的许可.进入推广阶段后,即2016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又向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颁发了《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批准其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著录项

  • 来源
    《通信世界》 |2016年第29期|32-33|共2页
  • 作者

    郜蕾;

  • 作者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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