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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会计处理统一法与分离法例析

         

摘要

<正>一、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相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委托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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