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商用汽车》 >4部门发布《公告》:2020年7月1日起,全国停产和进口国Ⅴ标准轻型汽车;允许部分地区销售国Ⅴ轻型汽车至2020年底

4部门发布《公告》:2020年7月1日起,全国停产和进口国Ⅴ标准轻型汽车;允许部分地区销售国Ⅴ轻型汽车至2020年底

         

著录项

  • 来源
    《商用汽车》 |2020年第5期|6-7|共2页
  • 作者

    拂晓;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