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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中国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专题

         

摘要

<正>社会主义性质的工会全国总工会十五届六次执委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根本是坚持工会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国工会章程》也规定:"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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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运》 |2012年第8期|55-5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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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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