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中共南京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总工会等七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南京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规定》。该规定共十一条。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任职条件、产生方式与程序、任期、职责、工作制度等.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该规定特别强调,凡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都要逐步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在源头参与、监督和维护上充分发挥作用。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不得少于一名职工董事;其他公司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