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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生成及其证据效力研究

         

摘要

法官应当如何审查科学证据的问题,正在挑战人类经过不懈追求才拥有的裁判智慧,甚至还要面对诸如ChatGPT等新技术的挑战,其根本原因在于科学和司法是泾渭分明的。司法鉴定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与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中对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表述和理解不一致,凸显了科学和司法的冲突与矛盾。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产生有其科学性和经验性的缘由,要求在同一认定中作出确定性表述的做法,以及提倡用确定性数据描述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建议并不科学。对不确定性鉴定意见证据效力的评价应当从证据的采纳与采信两个问题分别展开,应当明确法官是评价不确定性鉴定意见证明能力的唯一主体,对不确定性鉴定意见证明能力的评价应当围绕其相关性展开,并聚焦于不确定性鉴定意见的逻辑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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