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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2014年修正案》对被遗弃海员权利救济的作用

         

摘要

2014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2014年修正案》,其中加入了有关被遗弃海员的规定.针对修正案中的条文规定,发现我国船员被遗弃海外后的维权路径以及维权面临的困境,探讨我国现今在船员权益保障上的不足,分析船员维权过程中的法律冲突,对比其他国家在船员立法和船员维权上的做法,建议对《海商法》船员一章进行修改或进行船员立法,以便更加系统地对船员进行规范,明确其权利义务,从而解决我国船员维权问题,提升中国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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