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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可否对评标委员会提起投诉

         

摘要

☆案情介绍☆某大学校园扩建及新校区工程为省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动物中心空气源四管制多功能冷热水机组采购项目共有5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候选人为某电器公司。评标结束,招标人某大学向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提起投诉。其投诉事项及主张是,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投标品牌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动物实验室四管制多功能冷热水机组供货的业绩;每个1.5分,最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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