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房地产》 >一般抵押权可否随部分债权转移

一般抵押权可否随部分债权转移

         

摘要

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74条在规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时,区分了三种不同情形,即原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最高额抵押权、受让人享有一般抵押权而原抵押权人继续享有最高额抵押权以及双方都变为一般抵押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