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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和“又”不完全一样

         

摘要

2000年8月23日《中央电视台》的气象报告中有这样一段报道:“……今年第十一号台风22日在台湾东海岸登陆……23日再次在福建黄岐地区登陆。”此处的“再次”用得不时,如果改为“23日又在福建黄岐地区登陆”则更为恰当。“再次”和“又”虽然都是重复的同义词,但它们的用法也有不同。使用“再次”时主体和客体要一致。此句中的主体部分是第11号台风,客体是登陆地点,此次客体有两个,一个是台湾东海岸,另一个是福建黄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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