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财会月刊 >“投资人+EPC”模式在片区综合开发中的运用

“投资人+EPC”模式在片区综合开发中的运用

     

摘要

面对新的经济发展态势以及中央提出的适度超前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政府、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不得不探索新的开发方式和理念,片区综合开发运作模式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投资人+EPC”模式能满足政府、企业和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国有平台以及社会投资人优势。“投资人+EPC”模式可科学定位、整体规划、封闭运作、自行平衡,能够避免合规性风险、扩大投资规模,提升财政税收收入,解决融资难问题,降低平台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国有平台公司资产规模,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发挥社会资本作用,将在今后的片区综合开发中得到广泛运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