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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双重委托代理行为及风险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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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问题提出

1.3 概念界定

1.3.1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1.3.2 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1.3.3 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风险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1.4.1 研究思路

1.4.2 研究方法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2.1 服务外包相关文献述评

2.1.1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研究

2.1.2 铁路运输及衍生服务外包研究

2.2 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

2.2.1 对外包的解释力

2.2.2 适用性说明

2.3 本章小结

3 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双重委托代理行为解释

3.1 经济属性解释路径

3.1.1 经济属性定位

3.1.2 重要性质

3.1.3 前提条件预设

3.2 双重委托代理行为基本框架

3.2.1 总体框架描述

3.2.2 框架分层阐释

3.3 双重委托代理行为基本特征

3.3.1 初始委托人身份结构的异质性

3.3.2 中国铁路总公司地位的双重性

3.3.3 委托代理链条的延伸

3.3.4 双重风险并存

3.4 本章小结

4 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双重委托代理行为风险解释

4.1 风险在不同层级的表征

4.1.1 权力寻租、合谋和失职

4.1.2 逆向选择和团队道德风险

4.2 不同层级风险的成因解释

4.2.1 信息不对称、身份结构异质性导致的监督不力和机会主义

4.2.2 市场中的信息非对称、不确定及契约不完全

4.3 本章小结

5 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双重委托代理行为风险治理体系

5.1 总体思路说明

5.2 不同层级风险治理思路

5.2.1 针对初级代理人行为的机制设计

5.2.2 完善针对次级代理人行为的制度安排

5.3 引入使用者评价治理机制的探讨

5.3.1 必要性说明

5.3.2 可行性论证

5.3.3 制度安排

5.4 本章小结

6 影响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双重委托代理行为的因素验证

6.1 考虑影响因素的量表开发

6.1.1 因素来源说明

6.1.2 因素提炼

6.1.3 量表确定

6.1.4 量表的测试与检验

6.2 模型构建与实证分析

6.2.1 模型构建

6.2.2 实证分析

6.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验证

6.3.1 影响因素的验证

6.3.2 进一步探讨

6.4 本章小结

7 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论文创新之处

7.3 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学位论文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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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面对“互联网+”浪潮的冲击,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和日新月异的技术革命,以12306网络平台、95306网络平台、站车Wi-Fi等为代表的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囿于铁路运输服务与信息技术服务之间的融合困境,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作为一种行业治理选择,其是否能为提升铁路行业信息技术服务水平,增强铁路运输服务的核心竞争力,进而实现我国铁路发展的新常态提供有力支撑?
  本文认为,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本质是一种双重委托代理行为,其一般以广义契约为载体,将非涉密铁路信息技术资源、人员与经营管理流程让渡于市场供给。作为中国铁路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也已逐渐融入完整铁路运输产品体系当中,并成为影响铁路市场份额的重要因素。基于此,本文重点阐释了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经济学解释路径,具体包括独有的经济属性、重要特征及前提条件,进而构建了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双重委托代理行为分析框架,并揭示了双重代理链条中的三种类型参与主体:铁路信息技术服务使用者、中国铁路总公司及相关部门和铁路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之间存在的显性、隐性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提出依托于显性、隐性双重委托代理关系而存在的重要特征:作为初始委托人的全体服务使用者身份结构的异质性、中国铁路总公司具有代理人和委托人的双重身份特质、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双重的风险以及引起该风险的重要原因,即委托代理链条的延伸性。
  依据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的双重委托代理分析框架,论文探讨了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双重委托代理行为中不同层级风险产生的根源,以及对应治理体系的建构。其中,信息不对称、初始委托人监督无效、机会主义存在与激励机制不足是引致初级委托代理风险的主要原因;而供给的不确定性、契约的不完全性及信息非对称则是引致次级委托代理风险的重要原因。针对上述风险,本文认为需要针对初级委托代理风险构建以内部竞争机制为核心的治理体系;针对次级委托代理风险则需要构建以科学选择机制为核心的治理体系。此外,为了弥补监督机制不足的缺陷,本文认为还需要健全公众参与的铁路信息服务治理体系,即引入全体服务使用者评价机制对铁路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质量水平进行评价和控制。
  此外,本文还认为影响外包行为意愿的具体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分别是铁路信息技术服务经济属性,兼具代理人委托人双重身份的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组织能力,以及政治和市场的制度环境。利用因子分析与结构方程对上述因素进行验证后,发现作为铁路信息技术服务经济属性重要组成部分的复杂性及资产专用性对行为意愿有显著影响,体现为政治关联性的中央政府支出和系统内部竞争对行为意愿也有显著影响,而在验证以中国铁路总公司经济或财务能力和外包管理水平为表征的市场制度环境对行为意愿的影响时则产生了大相径庭的结论:外包管理水平对行为意愿有显著影响,但经济或财务能力则对行为意愿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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