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一、案件缘起:“刷单入刑第一案”
(一)基本背景
1.案情简介
2.入刑过程
3.引发争议
(二)刷单炒信概述
(三)刷单行为的产生原因
1.电商平台不合理的信用评级体系
2.电商平台对刷单商家的不完善处罚措施
3.消费者的从众心理
4.现行法律法规的处罚漏洞
二、观点争鸣:刷单炒信的刑法分析
(一)构成非法经营罪
(二)构成牵连犯,最后择一重定非法经营罪
(三)依据现行《刑法》无法定罪,需要新设一罪
(四)不构成犯罪
三、定性我见:刷单炒信无罪
(一)本案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1.本案没有侵犯非法经营罪的市场准入法益
2.本案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国家规定构成要件
3.深挖本案刷单入刑背后的藤蔓
(二)本案是否构成除非法经营罪以外的其他罪名
1.是否构成虚假广告罪
2.是否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3.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三)刷单炒信不应犯罪化
四、革新展望:刷单炒信的规制途径
(一)法律方面
1.修改《电商法》
2.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社会方面
1.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
2.加强网购诚信评价的教育
(三)电商平台方面
1.建立刷单炒信的快速投诉、处理机制
2.对通过刷单炒信的卖家实施更为严厉的惩罚
(四)个人方面
1.将直接参与刷单炒信的违法行为纳入“芝麻信用”征信系统
2.评价时不得匿名,可以使用网名,但网名必须与真名挂钩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浙江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