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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门科学吗--从基尔希曼1847年的演讲到拉伦茨1966年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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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论

1.1选题的背景及理论意义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二)选题的意义

1.2文献综述

1.3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第2章 三篇文章的背景及地位

2.1基尔希曼的《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

2.2耶林的《法学是一门科学吗》

2.3拉伦茨的《论作为科学的法学的不可或缺性》

第3章 三篇文章的共识

3.1本问题下法学是学科意义上的

3.2法学并非自然科学意义下的科学

3.3法律实证主义意义下的法学不是科学

3.4历史法学意义上的法学不是科学

第4章 三篇文章的争议焦点

4.1什么是科学

4.2什么是法学?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的确定性

(二)法学研究对象的发现方式

(三)法官的任务

(四)法学对于立法的价值

第5章 三篇文章的启示

5.1不要科学主义

5.2要科学精神

第6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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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李赛珍;

  • 作者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授予单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杨贝;
  • 年度 202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科学的哲学原理;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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