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我国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立法现状与缺陷
一、《物权法》
(一)我国现行的两种不同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度
(二)相关规定及缺陷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一)相关规定
(二)制度缺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暂行条例》
(一)相关规定
(二)两种立法例
(三)法学界的两种不同观点
第二章 引发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冲突的原因
一、历史原因
二、土地与建筑物关系上的立法交错
(一)世界上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规定
(二)我国法律的做法
第三章 处理土地使用权期满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冲突的三种模式
一、德国模式
(一)主要内容
(二)直接渊源
(三)主要特点
二、日本模式
(一)主要内容
(二)主要特点
三、台湾模式
(一)主要内容
(二)主要特点
四、三种模式的共性与区别
(一)三种模式的共性
(二)三种模式的区别
第四章 我国解决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冲突的相关实践
一、《土地管理法》的立法实践
(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得不到保障
(二)期满后房屋不能一律按评估价格补偿
二、《深圳市到期房地产到期续期若干规定》的颁布与实行
(一)颁布与实行的背景
(二)《规定》的相关内容
三、《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台与相关规定
(一)出台的背景
(二)具体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缓解我国土地使用权期满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冲突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房屋所有权完整性
(一)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
(二)明确“公共利益”的内涵,建立健全完善的国家有偿取得制度
二、引进年租方式
(一)年租制的定义
(二)适用年租制的用地类型
(三)租金和租期的确定
(四)实行年租制的意义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