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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东北自开商埠与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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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开商埠是中国为抵抗侵略、保全主权、发展商务而自行开放的一种新型口岸。近代初期中国未能主动与西方国家通商,这与当时所面临的国际形势有关。清政府严格限制与西方国家交往,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国家主权和利益的考虑。随着西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冲击的加深,中国在对外关系的处理上,开始发生变化。国人在主观上也产生了调整对外政策的愿望,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近代自开商埠开放的基础。
  东北的自开商埠最早可以追溯到1903年,中国同美国在上海签订《续议通商行船条约》揭开了近代东北自开商埠开放的序幕。1905年,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最终确定开放东北,一次性在东北放开放16处商埠。从1906年6月1日,盛京将军赵尔巽宣布奉天省城对外开放,截至1909年,东北共有自开商埠22个。
  自开商埠不但是一种政治决策,而且也是一种经济措施。在政治方面,通过自开商埠,在对外贸易上,将主动权掌握在中国人自己手中,尽可能地按照中国自己的意志行使国家主权,是近代中国在政治上谋求独立自主的体现。在经济方面,自开商埠将一部分土地开辟出来,让外国人可以合法地从事贸易往来,在列强对华实行经济侵略、渗透的形势下,通过对外“商战”,挽回利权。在文化方面,随着自开商埠的出现,东北地区的社会文化也随之出现一定程度的变迁。传统教育体制的瓦解,宗教信仰的变迁以及商埠地居民社会生活的变化都反映出东北文化的近代化。
  自开商埠的设立促进了东北城市近代化的发展。近代东北自开商埠城市的开发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06~1911年,主要活动是成立市政管理机构、划出开发用地、修建道路和建设城市管理系统,以此促进东北城市的近代化。第二阶段是从1912~1919年,商埠的发展十分缓慢,几乎处于停滞状态。第三阶段是从1920~1930年,各商埠地走向全方位的开放,市政建设逐渐完善,商埠地作为先行开放地区,成为东北城市发展的领头羊。齐齐哈尔是东北地区自开商埠城市发展的典型个案。开埠通商为齐齐哈尔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动力,使城市的各个方面都发生变化,促进了城市发展的近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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