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反思
【6h】

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反思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1绪论

2评价标准的价值解析

3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解析

4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解析

5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国际比较

6我国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反思

7结语:基于大学发展的高等教育评价标准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展开▼

摘要

评价标准是应用于评价对象的价值尺度,是评价活动赖以进行的逻辑前提。评价标准不仅具有规范评价对象行为的工具价值,更具有引导评价对象价值生成的理性价值。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评价实践中对高等学校主体地位的忽视,理论研究中对高等教育评价标准价值研究的弱化,使得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反思研究成为高等教育评价科学化必须直面的问题。本论文以生存本体论、规范认识论为哲学理论基础,运用价值分析、系统分析的研究方法,按照理论建构——经验描述——价值反思的研究路线,对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进行理性反思,以期建立哲学与高等教育评价之间的联系,深化高等教育评价的理论研究,明确高等学校在高等教育评价中的价值主体地位,防止和克服高等教育评价中价值判断的主观随意性,推进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科学化。
   当前,我国学术界普遍承认评价是一种与价值相关的认识活动,但却常常以反映论的方式界定价值与评价,把价值归结为现成的事实,评价是对价值事实的反映,用预成的思维方式、用确定性的标准来衡量评价对象的价值,强调评价标准的外生性和预成性。基于生存本体论和规范认识论,我们认为,价值是一种通过主体本身的存在和变化而表现出来的主体性“事实”。评价是揭示客观世界的价值,观念地建构人的价值世界的规范性认识活动。规范进入认识论范畴要求人们以意义的方式,而不是以实体的方式研究人的认识。规范的中介性与认识的规则相联系,表现为认识的标准或准则,具有存在的意义和认识论的意义。评价标准,作为人们从事认识活动的理由和尺度,具有行为规范的工具价值和价值生成的理性价值,其中评价对象的价值生成是其核心价值。
   受实体本体论和主客二分认识论的影响,人们往往把教育当作灌输知识、发展经济、追逐功利的手段,忘却了它对人的生命存在本身的意义。受此影响,我国教育学界对教育评价的价值判断本质基本形成了共识,但在教育评价标准上却侧重于客观事实的描述及教育目标达成度的认定,强调教育评价标准对评价对象行为规范的工具价值,而忽视了人的自由发展的理性价值。教育是一种价值负荷的事务,教育的意义在于完成人的美好生存。教育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建构合理的教育价值并以此来指导教育活动。教育评价作为一种建构教育价值世界的规范性认识活动,我们必须根据价值应当的伦理准则对现实的教育评价标准进行道德上的考量,将人的自由发展作为教育评价标准的核心价值和终极目标。
   在实体本体论和主客二分的认识框架下,人们过于关注高等教育的工具性价值而忽视了高等学校作为价值主体主动发展的本体价值。受“实体化”和社会工具取向的高等教育评价观的支配,高等教育评价更多的是作为政府管理高校的工具,迷恋于工具理性的评价标准设计,其自身的价值创造意义受到忽视。大学是由生产知识的群体构成的追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学术性组织,大学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对自身发展状况做出客观评判,需要对自身发展不断反思。高等教育评价是一项有生命存在价值的文化性实践活动,其最终目的在于促进大学发展。高等教育评价标准是衡量高等教育活动所遵循的价值准则,具有行为规范的工具价值和大学发展的理性价值,其中大学发展是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核心价值。
   西方高等教育有成熟的学术基础,随着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由高等教育内部转向高等教育的外部,虽然学术权力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制约,但传统的学术力量显示出了巨大影响,新的质量语言也被大学纳入自己的学术文化,而不是完全按照外部政府和市场的质量概念来度量大学的行为。在政府、高校、社会等多元高等教育价值主体面前,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冲突主要表现为:评价标准的合理性与教育质量的相关性的矛盾、评价标准的单一性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多样化的矛盾、评价的政府问责与高校主动发展之间的矛盾。高等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帮助大学实现它们自己的发展目标。高等教育评价标准呈现基于动态发展的价值引导、基于个性发展的特色评价、基于深层定性的证据分析的发展趋势。
   我国高等教育评价制度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逐渐增强和政府宏观管理职能的进一步转变,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日渐规范和完善。但是,由于我国高等学校缺乏自主发展的学术基础,再加上高度集权的高等教育行政化管理,高等教育评价更多地成为政府管理高校的行政化工具。基于工具论教育目的的高等教育评价标准,注重对高等学校的外在行为规范,而淡化了高校主动发展的理性价值,评价方案的单一性和高等学校的多样性、评价指标的实证化与教育教学的人文性、评价标准的凝固性与高等学校的发展性之间的矛盾突出。实现高等教育评价标准的价值创新,需要确立高校在大学制度创新中的价值主体地位,明确高等教育评价的价值建构意义,树立大学发展的高等教育评价准则,突出分类指导,完善评估指标体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