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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豁免中的保密审查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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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政府信息公开豁免及其保密审查机制的理论界定

1.1 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公开豁免概述

1.2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概述

1.3 保密审查与豁免制度关联

1.4 保密审查机制的适用对象——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 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实施现状及反思

2.1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实施现状——以实证分析为视角

2.1.1 案例:国家秘密抑或商业秘密?

2.1.2 案例:政府信息抑或个人隐私?

2.2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立法现状——以规范分析为视角

2.2.1 保密审查的主体

2.2.2 保密审查的程序

2.2.3 保密审查的内容

2.2.4 保密审查的责任与监督

第三章 保密审查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解析

3.1 宗旨不明确、保密氛围浓厚

3.2 主体宽泛、涉密人员较多

3.3 标准不清晰,导致定密随意性强

3.4 程序简单、各地方审查程序不一致

3.5 救济渠道亟待完善

3.6 监督效果不明显

3.7 解密程序简单甚至缺失

3.8 现有问题造成的行政法治风险解析

第四章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完善路径

4.1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层次

4.2 确立“公开原则”为保密审查制度的基本原则

4.3 明确保密审查主体,缩小涉密人员

4.4 明确保密审查标准,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

4.5 严格保密审查程序,规范定密流程

4.6 完善司法救济渠道

4.7 完善监督机制,健全法律责任追究体系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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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密审查机制是政府信息豁免公开的核心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合法合理有效地鉴别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公开豁免的范围。保密审查是行政机关在拟公开某种政府信息前对保密或公开的最后衡量与判定。政府信息公开研究领域与实践领域非常重视保密审查机制的研究与完善。由于我国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起步较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构建存在着诸多问题。
  本文选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豁免事项为观察视角。运用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价值分析法等方法分析讨论了政府信息公开豁免与保密审查机制的相关理论、指出当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实施现状以及进行反思,进而分析得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解析其成因,在深入研究保密审查机制的宗旨、主体、标准、程序、救济、监督追责等问题的基础上,最终提出一套合理有效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从文章的结构看,文章主要分成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分析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豁免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的相关理论,对概念进行界定,包括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公开豁免、保密审查等概念。指出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或公开豁免的前置环节,同时指出保密审查机制适用的对象。
  第二部分先以实证分析为视角,分析保密审查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再以规范分析为视角,通过比较国务院与北京、上海、广东、安徽、广西五省市有关保密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异同,着重分析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立法现状。
  第三部分系统的分析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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