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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消极影响的考察——以青海省南藏族自治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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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藏族部落习惯法概述

1.1 藏族部落习惯法的界定

1.2 藏族部落习惯法的特点

1.3 藏族部落习惯法的传承载体

第二章、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影响的表现形式

2.1 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形成的积极影响

2.1.1 藏族部落习惯法为司法办案人员调解案件时提供依据

2.1.2 藏族部落习惯法的沿用一定程度上缓解司法机关办案压力

2.2 藏族部落习惯法的不断扩张对司法实践所产生的消极影响

2.1.1 藏族部落习惯法介入刑事案件的审理加重了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1.2 藏区部落习惯法的适用范围向其他民族体扩散

2.2.3 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强奸罪认识错位对司法实践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2.4 藏族部落习惯法中暴力索赔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2.2.5 藏族部落习惯法中案件解决方式对司法实践的影响

第三章、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造成消极影响的原因

3.1 藏族部落习惯法的责任制度规范能够规避国家法律规范

3.1.1 藏族部落习惯法注重财产责任兼容其他责任形态

3.1.2 藏族部落习惯法中责任的承担与当事人的部落身份密切联系

3.1.3 藏族部落习惯法责任制度中带有浓厚的团体责任色彩

3.1.4 部落习惯法责任的承担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3.1.5 部落习惯法对责任的认定实行结果归责原则

3.2 藏区特有的社会条件为藏族部落习惯法的沿用提供生存土壤

3.1.1 共同的社会知识体系是藏族部落习惯法得以沿用的人文基础

3.1.2 国家法实施的成本高不能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1.3 藏族部落习惯法可以使案件当事人双方取得共赢

3.3 藏族部落习惯法与国家法法制理念不同

第四章、减少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消极影响的对策

4.1 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能力

4.1.1 司法实践中应注重对刑事政策的灵活应用

4.1.2 司法实践中应注重对藏族部落习惯法规范的应用

4.1.3 司法实践中应注重对藏区民间调解方式的应用

4.1.5 注重个案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4.1.6 组建强有力的司法队伍加强司法机关的执法力度

4.2 改善司法工作环境

4.2.1 完善的法制宣传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2.2 对藏族部落习惯法的老人、部落头人、僧侣进行法制教育

4.2.3 在盛行“赔命价”的藏区应当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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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藏民族是我国西部重要的西部民族之一,在藏民族历史发展过程形成了具有其民族特点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制资源进过历史演变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并逐步成为一种习惯法传统,成为国家法律在藏区推进的障碍。以藏族部落为基础的习惯法不断侵扰国家法的统治,造成司法不统一。这也使得藏族部落习惯法也成为诸多学者研究课题。本文通过对分析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并分析造成这些影响的诸多社会原因,认为通过立法来打击、约束藏族部落习惯法,并不能够消除藏区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的消极影响,应通过提高司法机关工作能力,改善藏区执法环境,通过不断推进国家法律规范,积累司法经验吸收借鉴其合理因素,逐步消除习惯法对司法实践的影响,使其纳入国家法律规范当中,最终使其退出历史舞台。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概括藏族部落习惯法的特点,阐述藏族部落习惯法长期存在的原因,其中重要原因在于藏族部落习惯法的传承有其文化载体。第二部分主要分析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与积极影响。第三部分主要对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的消极影响进行分析,分析其造成诸多消极影响的成因。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司法实践中如何克服藏族部落习惯法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认为立法打击并不能够取得应有的社会效果。消除藏族部落习惯法的消极影响只能通过改善藏区执法环境,提高司法机关办案能力才能实现,这一部分也是本文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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