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导语
第一章 《通则》的制定
第一节 《通则》的制定背景
第二节 《通则》的制定过程
第二章 《通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通则》的目标与适用范围
一、《通则》的目标
二、《通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通则》的主要内容
一、确立了意思自治原则的基础性地位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
三、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 对《通则》的评价
第一节 《通则》的贡献
一、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法的自由
二、对意思自治的规定更加完整
三、当事人所选择的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
第二节 《通则》的不足
一、有关“商事合同”的划分
二、关于“非国家法”
三、关于“格式之争”
四、关于强制性规则
五、关于最密切联系原则
第四章 《通则》对完善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立法的启示
第一节 我国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有关意思自治的规定
一、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和方式
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
三、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第二节 《通则》对完善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立法的启示
一、从立法层面允许默示选择法律的方式
二、限制当事人选择、变更选择的效果
三、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范围
四、对强制性规定的完善
五、增加对“格式之争”的规定
六、增加对“合同债权让与”的规定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