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民事诉讼当事人文书提出义务研究
【6h】

民事诉讼当事人文书提出义务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引言

第一章 文书提出义务概述

第一节 文书提出义务界定

一、文书的定义

二、文书提出义务的内涵

三、文书提出义务的性质

第二节 文书提出义务的法理基础

一、辩论主义的修正

二、诉讼目的观的发展

三、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

四、实体法上情报请求权的衔接

五、诉讼促进义务的要求

第三节 文书提出义务的制度价值

一、顺应民事证据立法的发展潮流

二、促进法院发现真实和审理集中化

三、有利于贯彻当事人武器平等原则

四、有助于实现实质的公平正义

第二章 我国文书提出义务相关立法及实践现状

第一节 我国文书提出义务相关立法概况

一、2001年《民事证据规定》相关规定

二、2012年《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三、2015年《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节 我国文书提出义务相关实践探索

一、证据交换制度

二、民事证据调查令制度

第三节 我国文书提出义务存在的问题

一、文书提出义务理论研究较为粗疏

二、相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缺乏体系

三、各地方法院的适用标准不统一

第三章 文书提出义务域外相关制度比较研究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地区)文书提出义务

一、文书提出义务的范围

二、文书提出义务的程序

三、不遵从文书提出命令的后果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

一、证据开示的范围

二、证据开示的程序

三、违反证据开示义务的后果

第三节 两大法系相关制度比较与借鉴

一、两大法系相关制度比较分析

二、两大法系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章 我国文书提出义务规则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 文书提出义务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主体

二、适用内容

三、适用界限

第二节 文书提出义务的适用程序

一、文书提出义务的申请

二、文书提出义务的审查

三、文书提出义务的裁定

第三节 违反文书提出义务的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违反文书提出义务的法律后果

二、第三人违反文书提出义务的法律后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

展开▼

摘要

文书提出义务是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重要途径,它不仅是辩论主义的逻辑产物,而且是现代民事诉讼目的观发展的体现,同时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化。文书提出义务制度立足于当事人的举证权,在恢复当事人之间武器平等、发现真实并促进审理集中化、实现公平正义等方面意义重大。综观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等相关规定,表明了我国已经初步确立民事诉讼当事人文书提出义务制度,但相关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相对粗疏且过于分散,尚未形成体系化,又缺乏可供其良性开展的基本逻辑前提和相关配套制度,在司法适用的过程中面临困境。
  通过比较分析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文书提出义务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开示制度,正确理解和借鉴域外较为系统的理论基础以及成熟的立法技巧,同时认真审视我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以及民事诉讼制度。努力完善我国的文书提出义务制度并让其充分发挥出实效性,是研究该制度的目的所在。在我国,确立约束性辩论主义,对文书提出义务的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违反之法律后果进行细化和明确,搭建起一套完整的规则体系,从而充实和保障当事人的证据收集能力是完善该制度的必由之路,有利于我国民事诉讼的稳健发展,同时回应并满足社会基本诉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