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将男性纳入强奸罪受害人之立法探析
【6h】

将男性纳入强奸罪受害人之立法探析

代理获取

摘要

对当代社会个体来说,性自由和性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性权利具有不可侵犯性,因此,对男性与女性来说,他们的性权利理受到刑法的无差别保护,不应因为性别差异而存在区别对待。从封建社会开始,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受社会男尊女卑等传统性文化的影响,我们形成了对性犯罪的特定看法,性权利的保护呈单极化发展。在传统刑法理论看来,强奸罪的对象只能由女性构成而不可能为男性。然而在当代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现实生活中一些非典型性侵犯形式和案件大量涌现,男性性自主权利受到侵犯的事实频频出现。但是相应的,在处理这些案件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发现,我国关于性犯罪的法律规制方面出现了立法盲点,大量男性被害人由于刑法在此处的真空状态,自己的权利无法得到有效和针对性的救济。本文就以这一现实问题作为依托,以性犯罪中男性受害者为切入点,重点讨论对男性性权利进行明确刑法保障的必要性,结合实际,提出将男性纳入强奸罪受害人的立法建议。
  本文正文在结构上共有五个部分,约二万八千余字。
  在正文第一部分,作者对我国强奸罪进行了概述。本章从强奸罪的含义和本质特征谈起,从犯罪构成角度讨论我国强奸罪的立法现状,联系实际揭示现行刑法中强奸罪在设置上存在的问题。
  第二部分主要讨论的是在我国男性遭受不法性侵害的现实状况。作者举出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男性性侵案件,阐述其在司法审判上出现的疑似判决错位的问题,由此揭示我国刑法在保护男性性权利这一层面上的不足和缺陷。紧接着,作者深入讨论并总结了造成忽视男性性权利保护这一现状的原因。
  在第三部分,作者从实证和法理两个角度讨论将男性纳入强奸罪受害人范围的必要性。由此得出,对强奸罪进行立法改革,不仅是社会现实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刑法平等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任务的体现。
  第四部分作者采用横向比较的方法,对域外各国和地区的强奸罪刑事立法和改革进行考察。作者翻阅大量材料,以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男性性权利的相关法律为角度,总结了国际上强奸罪立法和改革的趋势,为我国刑法对于强奸罪的设置提供改革的思路和经验。
  在最后一部分,作者提出了将男性纳入强奸罪对象范围的立法建议,在强奸罪立法上增设一条针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特别规定。具体方案操作上从扩大强奸罪的主体和对象范围,模糊性别色彩,客观上扩大强奸行为方式,对性交进行再定义等几个方面上进行改进。另外,作者还建议根据具体情况的差别规定不同的刑责条件,对强奸罪法定刑进行完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