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选题来源
(二)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法律选择原则》制定的过程
(一)《法律选择原则》制定的背景
(二)《法律选择原则》制定的目的
二、《法律选择原则》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选择原则》的适用范围
(二)选择法律的时间
(三)选择法律的方式与形式
(四)选择法律的范围
(五)选择法律协议的效力
(六)选择法律的效力范围
(七)债权转让相关问题
(八)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三、《法律选择原则》顺应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国际发展趋势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发展历程
(二)《法律选择原则》顺应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发展趋势的体现
四、《法律选择原则》增加创新性规定兼顾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拓展与限制
(一)纳入并阐释“法律规则”
(二)单独规定选择法律协议形式要求条款
(三)解决“格式之争”的困境
(四)赋予当事人选择适用反致的权利
(五)兼顾非法院地国的公共政策
五、《法律选择原则》对我国涉外合同领域立法的借鉴意义
(一)我国涉外合同领域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相关规定
(二)《法律选择原则》对我国涉外合同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适用的启示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