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贪污受贿罪死刑问题概述
(一)我国刑法关于贪污受贿罪死刑的立法沿革
(二)我国刑法保留贪污受贿罪死刑的缘由
(三)关于贪污受贿罪死刑存废的观点述评
二、贪污受贿罪死刑废除正当性之理论分析
(一)废除贪污受贿罪死刑符合刑法的内在精神和基本原则
(二)废除贪污受贿罪死刑符合我国目前的刑事政策和死刑政策
(三)废除贪污受贿罪死刑符合我国和谐社会的刑法观
(四)废除贪污受贿罪死刑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的要求
(五)废除贪污受贿罪死刑符合我国所签署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三、贪污受贿罪死刑废除正当性之实证分析
(一)贪污受贿罪设置死刑的效果并不明显
(二)终身监禁制度开始适用且效果良好
(三)贪污受贿罪死刑民意存在片面性
(四)贪污受贿罪死刑导致国际间引渡困难
(五)经济犯罪死刑部分废除为其奠定基础
四、贪污受贿罪死刑废除正当性之刑法成本效益分析
(一)刑法成本理论概述
(二)贪污受贿罪死刑的刑罚量投入远超出刑罚效益产出
(三)废除贪污受贿罪死刑符合刑法成本理论的要求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