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信托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的判断基准
(一)三种思路
1.思路介绍
2.思路评价
(二)应采用客观与主观相结合的基准
1.通常基准
2.特殊基准
(三)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应高于董事注意义务
1.理论分析
2.实践分析
二、遵循信托目的的义务
(一)一般考量
(二)特殊情形的处理
1.委托人的指示与信托目的相矛盾
2.信托条款与信托目的相矛盾
三、充分搜集并严格审查投资信息的义务
(一)信息搜集与审查义务的证成
(二)信息搜集与审查义务的履行要求
四、分散投资的义务
(一)分散投资义务的证成
(二)分散投资义务的履行要求
1.一般要求
2.例外情形的处理
五、我国信托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的完善
(一)我国现行法律中信托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的问题
1.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基准不清
2.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具体要求不详
(二)完善我国信托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的构想
1.明确谨慎投资义务的判断基准
2.细化谨慎投资义务的具体要求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