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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正義》“删定”考

摘要

据孔颖达《毛诗正义序》可知,《毛诗正义》系以刘焯《毛诗义疏》和刘炫《毛诗述议》为基础删定而成,但长期以来,由于这两种六朝义疏早已亡佚,学者无得认识唐人究竟是在哪些方面、何种程度上对二刘旧疏进行了“删定”,因此,《毛诗正义》常常被简单视作唐人的经学与诗学着作进行研究,这不仅对于中古经学史的精细化研究造成较大的阻碍,也影响了学界对于唐代诗学理论的认识.本文通过对《毛诗正义》中一系列文本失序现象的个案考察,分辨出《毛诗正义》内部反映出的两种版本形态,系统梳理了《正义》中存在的各类前后矛盾、重复的文本现象,并通过对刘炫《孝经述议》体例的参照,指出《毛诗正义》中出现的文本失序现象,正是唐人在二刘旧疏的基础上进行“删定”时裁汰未尽所致,部分《正义》可据此辨识出二刘旧疏与唐人正义两个文本层次.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了唐人“删定”正义的主要工作,并尝试从理论上对这一“异质性”文本的阅读与研究方法提出了初步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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