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3年中国艺术人类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非遗”传承人认定与集体性乡民艺术的保护——以冀南固义村”捉黄鬼”活动为个案

“非遗”传承人认定与集体性乡民艺术的保护——以冀南固义村”捉黄鬼”活动为个案

摘要

乡土社会生活为乡民艺术发展提供了合适的土壤.在乡土社会中,乡民艺术的展演既反映了村民的生活态度和审美意念,又折射出乡土社会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非遗"及传承人认定和保护制度介入乡民艺术的传承与保护,一方面的确有利于通过自上而下的认可提高村民参与乡民艺术的热情;另一方面又因为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一些问题,造成乡民艺术内在价值的部分失落和参与村民的内部组织结构和社会关系失衡.在"非遗"实践过程中,尤其是在传承人认定时,有必要注意一些乡民艺术的集体性特点而从具体实践层面,或许可以尝试建立集体传承人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