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八届中国破产法论坛暨《企业破产法》实施实施十周年纪念研讨会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未履行完毕合同法律适用再思考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未履行完毕合同法律适用再思考

摘要

中国实行商品房按揭制度,该制度在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的同时,导致购房人从订立合同到开发商交房持续较长的时间,增加了购房人不能按照合同取得房产的法律风险.为此相关部门从购房款的监管、司法解释等方面加大了对购房人的保护力度,此举对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经济周期所决定,房地产企业破产也逐步显现.由于房地产企业破产涉及利益群体众多,且房产价值重大,许多人需倾尽举家之力购置.所以如何在破产程序中对商品房购买人予以合法的保护,将关系到购房人的家庭稳定和生活质量甚至于生存,以致影响到社会安定,因此有对其法律适用做进一步的检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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