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3年“苏浙闽粤桂沪”航海学会学术研讨会 >论船员人身伤亡案件中诉的预备性合并

论船员人身伤亡案件中诉的预备性合并

摘要

船员人身伤亡案件的特殊性、请求权竞合的局限性与诉讼标的的限定性使船员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向法院起诉索赔总是面临着以侵权为由起诉索赔范围大但举证责任重、诉讼风险高,以合同为由起诉举证责任轻、诉讼风险小但索赔数额少的困境.本文根据学界对诉讼标的与请求权竞合关系的反思和重新定位,提出采取诉的预备性合并解决船员人身伤亡案件的困境,这样能够为各方接受且没有违背现行法律规定,是当前较为理想的选择,并对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作出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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