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构造发震能力评价—以新疆地区为例

摘要

地震构造是指能够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地震构造的发震能力是指不同时间尺度该构造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震级.评价发震构造的发震能力是地震区划、地震预报工作的基础.本文介绍了不考虑时间因素和不考虑时间因素情况下,对地震构造进行评价分析,并分别在2002年昆仑山8级地震之后和2008年纹川地震之后,在新疆年度地震会商会上对新疆地区的地震构造的发震能力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当时的判断与后期的地震活动基本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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