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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根据地水利法规建设研究

摘要

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日民主根据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十分重视兴修水利,颁布了很多兴修水利等政策法规,促进了水利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例如1943年1月5日,晋冀鲁豫边区颁布的《太行区兴办水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太行》)。该办法没有分章,共计10条。内容涵盖了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的管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的保护和水事纠纷处理。1943年颁布的《豫豫边区一九四三年度春耕生产紧急动员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内容涵盖了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等,内容较上列条例更为完善。它分为四章:总则、水利、种子肥料耕牛与农具和春耕之管理,计44条;水利一章专门规范水利行为,其他章均涉及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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