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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国家所有权的法律迷思

摘要

中国从未存在“官不与民争利”的传统。相反,中国政治权力一直对经济生活具有强力作用。这种作用在不同时期分别表现为对农业(土地和农民)、手工业、商业以及企业的控制,中国也因此毫不费力地建立了庞大的国家所有权体系。政治权力强力参与经济生活旨在形成政权结构的经济基础,维护集权型政治体制的稳定。因此,国家所有权本性上是一种公共性权力,不能被视为私法权力并以私法体系来进行安排。在中国税收体系整体失败的现时代,这种权力还具有帮助中央财政敛集财富的功能。既然国家所有权是一种公共性权力就不可能拒绝政府参与。故试图抛弃国家所有权、以私法体系统括国家所有权。以及在国企实现“政企分开”的改革,将如同海市蜃楼一般--是无法企及的目标。若干年后,我们会发现,目前关于虚化国家所有权以及隔离政府的国企改革设想不过是些故事--一些有了开始,却无法按预期目标结束的故事。在转轨时期,如果中国还需政局稳定,必须从公权的视域谨慎对待国企改革。社会生活的目前事件并非来自社会的目前状况,而是来自以往的事件,来自以前的历史事件。社会学的解释完全在于把现在和过去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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