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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互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对网络隐私权的意义

摘要

近来年,“艳照门”、“兽兽门”、“日记门”等各类“门事件”在网络上频繁曝光,在享受这些“爆料”的同时,众多网友也对自己网络隐私的保护表示担忧,至此,网络隐私问题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2010年谷歌、facebook、苹果等巨头都不同程度的陷入到互联网隐私的窘境。而中国互联网市场,10月的3Q大战,数亿网民无辜卷入纷争,影响甚坏。12月百度文库被指泄露用户隐私,人人自危。针对这些现象,工信部于2011年1月15日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网络用户的隐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本文拟从分析《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例的角度,从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用户监督三方面,阐述《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网络隐私以及用户隐私保护带来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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