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应用Chen et al.(2010)之两阶段DEA,衡量台湾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并利用其最适中间投入概念,寻找每个银行之最适资本适足率,研究样本取自台湾经济新报资料库,包含31家本国商业银行,期间涵盖2007年至2009年共31家银行.实证结果显示:(1)最适资本适足率大部分皆高于8%的规范,仅有6.5%的银行低于8%;(2)金融控股公司平均最适资本适足率低于非金融控股公司,而旧银行低于新银行;(3)大约有11.8%银行最适规模低于l0.5%,因此Basel Ⅲ的规定可能会影响这些银行提升经营效率以其到达效率边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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