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应坚持的一个前提和八大走向

摘要

本文提出《土地管理法》修改与完善应坚持一个前提和八大走向。其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修改变革的根本前提,八大走向包括由两种土地公有制的不平等向平等转变;从国有土地地方化、单位化向国家化转变;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从虚化走向明晰;土地管理部门从代表者、管理者走向执法者;从指标管制向规划管制转变;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方向发展;由土地供给的“单轨制”向“双轨制”转变;由政府单方决定向强调公共参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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