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切非异化的劳动都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为此,必须从思想认同、道义认同、法律认同以及道德认同四个方面着手,形成一整套制度和社会氛围.具体而言,因劳称义、劳动权利和生命价值是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劳动法则.为了贯彻尊重劳动的这三大法则,必须坚守“身份勿先定”等十五条劳动道义.同时,还必须从各个层次的法律体系上进行系统设计.从法律认同来说,最高层次法律必须对三大法则有明确的主张;具体的专门法律应该对劳动道义有系统主张;其他各种法律也要对基本法则和劳动道义加以全面维护;并且,要努力使社会全部规范对基本法则和劳动道义进行竭力宣扬.最后,从道德认同尊重劳动这一核心价值主张来说,人人践行植根于劳动的坚韧果敢精神,树立天职观念,恪尽职守,遵信守时,个体独立地自我创造,通过劳动展现合作与分享的团队精神,以及合理追求劳动幸福,厉行勤俭节约并珍惜劳动成果等,便成为最基本的劳动美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