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监管
功能性监管的相关文献在2001年到2022年内共计64篇,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法律、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4篇、专利文献1456312篇;相关期刊55种,包括法制与社会、理论界、社会科学等;
功能性监管的相关文献由75位作者贡献,包括胡妍、伍军、刘玮等。
功能性监管—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456312篇
占比:100.00%
总计:1456376篇
功能性监管
-研究学者
- 胡妍
- 伍军
- 刘玮
- 吴晓光
- 孟咸美
- 廖凡
- 曾莉森
- 王璇
- 肖扬清
- 陈麟
- 魏巍
- 黄飞
- 齐亚莉
- 丁奕民
-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秘书处1
- 乔海英
- 于凤芹
- 冯学荣
- 冯梦雨
- 刘凡
- 刘峥
- 刘广
- 刘晓蕊
- 刘杰
- 刘洪珊
- 吴泽宇
- 周小光
- 唐宏飞
- 夏小雄
- 崔维康
- 庞新江
- 张兵
- 张宗成
- 张效梅
- 张若望
- 张金辉
- 曹凤岐
- 朴善玉
- 李娟
- 李小兵
- 李德生
- 李斐
- 李昀
- 李毅
- 李游
- 李艳萍
- 李雪峰
- 李龙政
- 杨玉凤
- 桑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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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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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功能性监管模式的兴起和发展与金融发展状况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息息相关,在受到金融创新的影响而不断变化的同时,也被经济学和金融学理论影响。面对日益发展的金融科技,我国当前的监管模式依旧是分业监管的格局,对金融科技行业或者公司的产品进行监管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国当前的监管模式中难以被有效解决。对此,应建立适应金融创新的功能性监管的组织结构,采取相应的功能性监管方式,并注意宏观审慎监管和对中小金融投资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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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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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信托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信托业监管体系也得以逐步确立和发展,包括完善信托法律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对于信托公司的设立和信托产品的成立施加严格的事前监管.但目前的监管体系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基本监管立法缺失、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充分、监管执法机制不够完善、未能贯彻功能性监管原则、监管父爱主义等,依然制约着信托业的健康发展.从提高我国信托监管有效性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反思信托业监管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信托制度功能、信托业定位、信托监管原则等,并围绕完善信托监管立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贯彻功能性监管等方面优化监管制度构成.信托业监管需要实现理念转型、重心调整和制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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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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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普惠金融参与主体日益多样化,呈现混合性特点,对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构建能够全面覆盖所有主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功能性监管。普惠金融概念源于发展中国家服务于贫困或者低收入群体的小额信贷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自21世纪初正式提出以来,迅速在世界范围得以推广和发展。普惠金融以重点为低端人群和欠发达地区提供必要金融服务为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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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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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理财登记是支持功能性监管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为理财投资者识别风险和开展市场交易提供辅助服务平台。可以贯彻对理财产品穿透监管的理念,按照简单、透明、可比较、可流通的原则,加强市场基础支撑对顶层设计的适应性,将金融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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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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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在社会迅速普及,金融正在由精英消费转化为大众消费,金融消费者的外延迅速扩大,其权益更加容易受到侵害。另外。互联网金融由于门槛低、操作简单,因而参与人数众多,涉及金额较大。一旦触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没有得到解决,将可能对金融市场的稳定造成一定冲击,影响社会繁荣稳定。所以,互联网金融平台行为规范和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必要性日渐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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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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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深度快速发展,其社会的负外部性效应逐步显现扩散,传统监管体制在规制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功能性监管的独特优势以及在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稳健规范发展、维护保持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力提供了一剂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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