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分配
初始分配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2年内共计19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环境保护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7篇、会议论文6篇、专利文献84199篇;相关期刊146种,包括法制与社会、环境经济、华东经济管理等;
相关会议6种,包括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2015年学术年会、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2009年会、中国水利学会第三届青年科技论坛等;初始分配的相关文献由324位作者贡献,包括朱玲、林云华、秦大庸等。
初始分配—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4199篇
占比:99.78%
总计:84382篇
初始分配
-研究学者
- 朱玲
- 林云华
- 秦大庸
- 胡晓寒
- 吴凤平
- 李寿德
- 李海红
- 王楠
- 葛敏
- 蒋剑勇
- 陈勇
- 黄贤金
- H·巴斯利尔
- N·N·陈
- R·古斯塔夫森
- V·朱尔卡
- 万一
- 乔建华
- 于术桐
- 于杨曜
- 何泾沙
- 刘冰冰
- 刘力
- 刘键
- 华生
- 吕康宁
- 夏少敏
- 孔慕兰
- 张伟
- 张兴
- 张扬
- 徐欣
- 戴天晟
- 朱俊虎
- 朱富强
- 李其峰
- 李强
- 李惠蓉
- 杨娜
- 柯兴
- 梁宗闯
- 温进化
- 潘高翔
- 王士武
- 王思琪
- 王成勇
- 王文彬
- 王欣
- 王河
- 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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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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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由碳排放问题所产生,利用市场机制缓解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以及推动节能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我国作为碳排放量大国,近些年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问题也日益突出,急需规范相应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以维护交易市场的平稳运行并且规制生产经营者过度排放的行为。建立具有体系性、科学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不仅可以激励我国企业节能减排,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环保意识,同时也能更好地平衡国家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本文先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出发,再从立法位阶、总量控制、初始分配、市场主体、服务范围、市场监管等层面进行体系性研究,以解决我国在相关领域所存在的立法、司法、执法等方面的问题和缺陷,依靠对法律和制度层面的完善来规范碳排放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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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菊琴;
杨佳佳;
王丽娟;
孙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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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借鉴现有稀缺资源的研究方法,对流域内区域间初始排水权配置的基本原则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构建排水权初始配置的指标体系,采用熵权-TOPSIS法对流域内区域间的排水权进行初次分配,结合基尼系数法,对排水权的初次分配结果进行优化。应用本文方法对苏南运河排水权初始分配进行算例分析,结果表明:未经基尼系数约束优化前,基于人口、GDP、区域内水域面积和年降雨量4个指标的基尼系数除了年降水量指标外均接近0.4,处于不公平的区间附近,经基尼系数约束优化后,各指标基尼系数值均小于或等于0.3,处于相对公平区间内,且年降雨量指标也由优化前的0.2降低至0.08,处于绝对公平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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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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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金鸾;
曹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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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跨省流域治理对解决我国水污染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在跨省流域环境保护过程中,由于不同省级政府按照行政区域边界划分,对不同河段划界管辖,使得各行政区域在流域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难免存在利益冲突,且容易导致跨省流域难以通过联防联控加以管理。建立跨省流域排污权交易有利于平衡流域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一定的流域保护甚至生态补偿功能。基于此,通过分析我国跨省流域保护中构建排污权交易机制的难点,借鉴其他领域排污权交易的经验,并结合跨省流域排污权交易的特殊性考量,提出构建跨省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具体建议,有利于完善跨省流域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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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霞非;
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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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排污权是指排污者在确保不损害公共环境权益的基础上,依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享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我国正处于初始分配模式的转型与发展时期,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探索,其中必然存在着许多问题.我国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存在着分配主体分配权配置不合理、不同行业初始分配标准单一、排污权相关法律制度严重缺失、缺乏健全的信用监督机制等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认为有必要通过立法明确排污权相关法律制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权限、加强整个分配环节监督管理、保证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对策完善我国排污权初始分配模式,从而构建公平、科学、合理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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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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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法状态下的稀缺资源竞争,个体会忌惮彼此间的报复,如果用互相承认对方的利益归属建立起的财产权系统取代通过私人武装的自我保护,就可以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财产权将因为个体之间基于实力的对抗得以形成.个体在争夺财产权的份额时,只会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处止步,因而财产权的初始分配将以个体之间的综合实力对比为基准.相比于传统法学主要从道德进路解释无法状态下财产权形成与初始分配的逻辑,法经济学方法的解释更为深入、细致,有助于人们对这个重要法学范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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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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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法状态下的稀缺资源竞争,个体会忌惮彼此间的报复,如果用互相承认对方的利益归属建立起的财产权系统取代通过私人武装的自我保护,就可以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财产权将因为个体之间基于实力的对抗得以形成。个体在争夺财产权的份额时,只会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处止步,因而财产权的初始分配将以个体之间的综合实力对比为基准。相比于传统法学主要从道德进路解释无法状态下财产权形成与初始分配的逻辑,法经济学方法的解释更为深入、细致,有助于人们对这个重要法学范畴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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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敏;
薛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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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碳交易被认为是目前电力行业减排CO2的最佳手段.在碳交易中首先要解决的是排放配额初始分配,其分配方法会直接影响到电力行业减排CO2的积极性,甚至会阻碍碳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现状的分析,提出了基于发电绩效标准(generation performance standard,GPS)和累进性价格的混合分配模式,对五大发电集团2012年和2013年的碳排放配额进行了初始分配.研究结果表明,利用混合分配模式能更加全面、有效地分配碳排放配额,是对电力行业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模式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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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熹;
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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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行用能权交易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用能权交易市场的构建尚面临着用能权交易一级市场初始分配的法律规制不足、二级市场法律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用能权交易制度坚信市场逻辑所产生的能源效率翻转功能,该功能的实现还取决于法律的严格约束。未来,应在完善用能权交易法律规范体系的过程中加强对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法律规制。一级市场应着重加强对初始分配权行使模式的构建,在分配主体、接受主体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之间形成有效的分配共同体。二级市场则应重点加强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并从确保第三方审核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规范政府价格调控行为和综合运用多种惩戒手段三个方面,健全信息核查、价格调控和履约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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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玥;
李利军
-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经济学分会2015年学术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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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比较分析了目前我国常见的几种初始排污权分配方法,依据初始分配的原则,建立了河北省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污权初始分配的评价指标体系,又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得出各指标的权重.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初始分配模型,并结合平权法与历史数据法对初始分配模型进行了改进.最后,以河北省12家火电厂为例,根据分配的结果,分析了整体分配思路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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