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为
公司行为的相关文献在1988年到2021年内共计184篇,主要集中在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2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7036篇;相关期刊119种,包括法律适用、法制博览、人民司法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全国地方金融第七次论坛暨金融创新研讨会等;公司行为的相关文献由146位作者贡献,包括冯淑萍、陈云卿、兰波万等。
公司行为—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27036篇
占比:99.33%
总计:27219篇
公司行为
-研究学者
- 冯淑萍
- 陈云卿
- 兰波万
- 岳霞
- 张先河
- 李四海
- 杨翔
- 王承启
- 邝玉珍
- CHEN Xiao-yue
- Emilio
- Nath(插画)
- SUN Li-qiang
- UM
- Varanini
- 丁太丽
- 严学锋
- 亨利·明茨伯格
- 付秋波
- 伍兵
- 余南平
- 冯江
- 凌家鸿
- 凌新
- 刘一星
- 刘艳梅
- 刘进进
- 劳伦斯·隆玛斯
- 古普塔·德韦什
- 叶亦层
- 叶康涛
- 叶身铭
- 向晨
- 吕桥
- 吴宏兴
- 吴祥荣
- 唐稷尧
- 天然
- 奥利佛·佛兰查德·查杨季
- 姚德慈
- 姚战琪
- 孙明玺
- 孙萌
- 安丰明
- 安妮·罗斯福
- 安渔
- 宋玉贤
- 常莹莹
- 张世平
- 张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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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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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外居留权的企业往往会引起第三方机构和媒体的关注,而实际控制人的境外居留权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会对企业行为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期刊(除学位论文以外)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研究的相关文献发现,国内外学者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中较为成熟的分析方法,并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展开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的研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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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坤坤;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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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迎合理论和代理理论,本文研究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对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并利用2006~2018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盈余管理呈倒U型关系,较低的机构投资者持股会增加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当机构投资者持股达到一定比例后,机构投资者持股增加会降低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在将上市公司按照上期业绩好坏、机构投资者类型以及企业所有权性质进行划分之后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倒U型关系在不同样本中存在差异,在上期业绩较差、存在稳定型机构投资者以及国有企业样本中,机构投资者持股与盈余管理之间的倒U型关系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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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兴强;
常莹莹;
曾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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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宗教影响与公司行为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该领域研究为认识和解构宗教在微观经济领域是否及如何影响经济主体的决策和行为提供了重要参考,并且有助于理解宗教等非正式制度在宏观经济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其影响路径.然而,目前研究涉及领域广泛,研究结果参差,对宗教变量的度量方法不一.为此,通过系统回顾相关文献,分析宗教影响公司行为的机理,尝试对宗教变量的度量、宗教影响公司行为的具体方面进行文献梳理,并概述这一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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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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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本相互独立,但有时也存在相互"变脸"的转化情形.一是为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通过"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使得有关债务突破法人人格独立对于主体的限制,让不法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或者公司对不法股东的债务负责.二是在特定自然人所为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界定不清时,对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进行认定,可以分情况参照代理的相关制度予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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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煜卓;
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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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社会治理的概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社会主要矛盾与社会治理水平欠缺有关,而创新社会治理之一是法治.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表现、公司行为对社会治理的影响,明确公司已处于社会构成的中心地位,公司行为规范对社会治理、社会矛盾减少有重要影响.在公司合规体系建设上,从公司合规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其他社会主体共同参与两个方面给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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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青青;
王博;
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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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紧密一松散”和“个人主义一集体主义”这两个文化维度,研究了上市地文化对中国海外或H股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1)“紧密型文化”抑制应计盈余管理而促进真实盈余管理,而“个人主义文化”则增加应计盈余管理而减少真实盈余管理,证实了文化迎合现象的存在;(2)当上市地文化与中国大陆文化差异较大时,这种文化迎合行为更为显著;(3)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市地文化对中国海外或H股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作用逐步减弱.从文化迎合视角讨论了某类文化对起源于不同文化的公司行为的影响,丰富和拓展了相关领域的研究,并为中国大陆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如何应对异国或异地文化差异这一现实问题提供了有效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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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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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务部若可提前表明态度,在需要权衡业务与风险的时候,不需要法务部一事一议,法务可拿出事先企业已拟定和颁发的公司行为高级准则,直接判断某事项是否可执行,创造积极的"主动型法务"传统法务工作,如合同审核、内部咨询、项目参与诉讼案件,一般都是被动的。只有当公司的老板、合同承办部门,投资项目部门等有具体法律需求时,才会找到法务部。一句很形象的话就是,法务是坐在办公室里等人敲门的。没人敲门,法务就会"乐得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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