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财犯罪
侵财犯罪的相关文献在1995年到2022年内共计12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政治、社会学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1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1290篇;相关期刊80种,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2017山东省行为科学学会30周年暨“麦德森杯”学术研讨会等;侵财犯罪的相关文献由158位作者贡献,包括余向阳、尹淑艳、张蕾等。
侵财犯罪
-研究学者
- 余向阳
- 尹淑艳
- 张蕾
- 李伟明
- 李蕤
- 杨子谦
- 杨玉晓
- 樊秋荣
- 王仲刚
- 苏根荣
- JIA Yan-ping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上海市阅行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 丛梅
- 井澈
- 付兴宇
- 付建飞
- 何卫卫
- 侍子淼
- 倚鸿
- 关颖
- 刘京平
- 刘剑英
- 刘国旌
- 刘宪权
- 刘昆
- 刘玉顺
- 刘质军
- 向逢春
- 吕雪梅
- 吴允锋
- 吴建华
- 吴敏
- 吴清都
- 吴颂华1
- 周永
- 唐叁强
- 唐祥1
- 商小虎
- 夏存喜
- 大亮
- 奚玮
- 姚凤玲
- 姜万国
- 孙东城
- 孙中华
- 孙卫锋
- 孙春旺
- 宋石男
- 宋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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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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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方支付平台提高了社会效率,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违法犯罪行为也随之而至,其中尤以侵财犯罪为甚。对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侵财犯罪定性上应当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性质、作用机理进行剖析方能解决其理论定性困境。根据第三方支付平台延伸链条及所涉空间为基础的类型化区分,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以盗窃罪定性;而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涉及信贷产品的场合,则根据其实际情况分别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等。结合网络时代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与实然变化,对盗窃罪的刑法教义学知识更新与思考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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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阮氏琼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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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疫情暴发后越南犯罪形势的新变化疫情暴发后,越南赌博和网络诈骗犯罪等侵财犯罪猖獗,警方还在住宅区、宾馆里发现了吸毒人员。边境地区毒品犯罪、赌博、走私、非法运输和销售毒品等犯罪行为明显增加。由于COVID-19流行病的影响,曾在柬埔寨参与赌博的人转向越南。赌徒的方法和技巧升级,有可以移动的赌博场所,以逃避警察处罚。吸毒者对毒品上瘾,他们从其他地方购买毒品,设法运送或使用,并带给零售商。毒品犯罪调查警察局称,2020年上半年的毒品违法行为比2019年同期增长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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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玮;
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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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理论界通常认为,盗窃罪属于他损型犯罪,诈骗罪属于自损型犯罪.两者相互排斥,一种行为不可能同时触犯这两种罪名。特别是在传统侵财行为中,对盗窃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定一直存在争议。这些异议或来自于对两罪构成要素的不同理解,或来自于司法实践中纷繁复杂的案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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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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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我国侵财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破案率偏低,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本文分析了侵财犯罪的特点,提出当前我国侵财犯罪侦查的现状,并对多重侵财犯罪的打击与预防机制进行了探讨,以期对我国侵财犯罪侦查工作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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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子淼;
李韬;
李霏雨;
崔可凡;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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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棘手的犯罪问题,如以抢夺罪、抢劫罪和盗窃罪为代表侵财性犯罪等.针对这些侵财型犯罪,本文将以"两抢一盗"犯罪为出发点,对已取得的犯罪数据进行时空分析与原因分析,从而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期为祖国社会治安贡献出一份微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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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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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方支付方式的普及,为该环境下侵财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土壤.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储存的是“数字化财物”,此类侵财犯罪与传统侵财犯罪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但在定性上,仍存在盗窃罪、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争.由于第三方支付环境下侵财犯罪不具有秘密窃取的特征,故不构成盗窃罪.因该类行为属于主动获取型犯罪,与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实质相同,因而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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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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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三方支付方式的普及,为该环境下侵财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土壤。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内储存的是“数字化财物”,此类侵财犯罪与传统侵财犯罪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但在定性上,仍存在盗窃罪、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之争。由于第三方支付环境下侵财犯罪不具有秘密窃取的特征,故不构成盗窃罪。因该类行为属于主动获取型犯罪,与非法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实质相同,因而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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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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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性成果,复工复产复学有序推进,但也应当看到,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增长低迷,国际经贸摩擦加剧,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由此产生的各类社会问题和矛盾也有所增多。对各类犯罪尤其是盗抢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必须高度重视,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打一场防治侵犯财产犯罪的专项攻坚战,有效遏止疫后盗抢骗等犯罪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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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卫卫
- 《2017山东省行为科学学会30周年暨“麦德森杯”学术研讨会》
|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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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财犯罪作为影响群众社会安全感、最主要的犯罪类型,85%发生在社区当中,因此侵财犯罪的防控需要全社会治理主体以社区为平台构建协商合作机制.现阶段社会发展历程决定了侵财犯罪在一定时期还会处于高位运行,社会结构的不协调,社会不平等程度的日益加深,社会价值观的崩溃以及社会关系的疏离都是犯罪持续增长的社会结构基础.此外,社区警务机制运行不够严密,基础管理仍然存在诸多漏洞,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依托信息技术治理存在短板,基层警力不足,多元主体配合程度不高都影响着侵财犯罪防控效能的发挥.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既需要通过良好的社会政策解决侵财犯罪的根源问题,也需要继续完善社区警务模式,夯实侵财犯罪防控的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