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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防控

依法防控的相关文献在2009年到2022年内共计18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86篇、专利文献636295篇;相关期刊100种,包括现代装饰、人民法治、奋斗等; 依法防控的相关文献由151位作者贡献,包括鞠鹏(摄)、习近平、顾华详等。

依法防控—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186 占比:0.03%

专利文献>

论文:636295 占比:99.97%

总计:636481篇

依法防控—发文趋势图

依法防控

-研究学者

  • 鞠鹏(摄)
  • 习近平
  • 顾华详
  • 王燕
  • 任法
  • 伊航
  • 本刊编辑部
  • 李宏伟
  • 李红斌
  • 杨学博
  • 期刊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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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钟南山; 曾益康; 陈伟伟
    • 摘要: 无论是现阶段的疫情防控,抑或更为广泛层面的公共卫生治理,均需坚持法治原则。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科学、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处理好“常态”与“非常态”的有序治理,是我国当下战胜疫情的不二选择。从长远看,我国需要进一步构建公共卫生法治体系,通过完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提效公共卫生执法体系、稳固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来进一步巩固公共卫生安全,供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强化国家在公共卫生治理中的主导力量,发挥各公共卫生治理机构的职能,发展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有效促进国家公共卫生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 王海燕
    • 摘要: 当车驶入G50沪渝高速汾湖道口,进入上海时,林先生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依法防控,人人有责。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勤洗手、分餐、使用公筷公勺。进人机场、火车站、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 熊文钊; 王秋艳
    • 摘要: 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与考验,也为我国疫情防控、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新的发展诉求和空间.实践证明,法治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重要的制度保障.文章梳理了依法防控疫情的组织机制、有序处置疫情和依法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等方面中国行动的经验历程,分析了相关法律制度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所发现的短板和弱项,并反思了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法治问题,提出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诸环节对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体系进行完善.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 孙峰
    •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坚持依法防控.然而,在疫情防控具体实践中,一些地方出现了"违法"或者"无法"防控的乱象.这些乱象丛生的主要原因有:个别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不强、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有些基层组织社会治理法治化程度不高以及部分公民法治意识仍然有待提升.为此,可以从坚持应急法治原则、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以及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等几个方向推进新冠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
    • 何双美
    • 摘要: 面对近期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益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迅速行动,勇担当善作为,从严从实、齐心协力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坚持科学依法防控8月2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益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云波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当前疫情形势,传达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8月1日到益阳开展疫情防控巡回督导检查时的指示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调度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 任法
    • 摘要: 最近,我省广州、深圳、佛山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抓早抓小尽快扑灭疫情,当地政府陆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硬措施,比如严格隔离管控、严格人员出行管理、严格餐饮堂食等。政府采取的这些硬措施是否于法有据,依据的是什么法律?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围绕有关法律和省人大常委会去年审议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中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实施好决定回答了记者提问。
    • 摘要: 没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我可以不参加统一核酸检测吗?编辑同志:我住在广州市越秀区,接到通知全区开展核酸检测,可是检测时间基本都在工作时间,工作单位离得比较远,来回比较麻烦,我近期没有去过政府发布的中、高风险区,可以不参加核酸检测吗?广州市王先生王先生: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六条之规定,不服从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李伟; 张娜
    • 摘要: 在重大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进行个人信息共享,是对疫情状况进行研判预测的前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信息共享中存在信息获取内容的非必要性、信息获取主体的非授权性、信息登记传播的非隐私性、信息获取使用的非程序性以及信息泄露侵权风险.在重大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获取应该遵循程序法定原则,认定只有法律明确授权的机构才能收集个人信息,获取信息内容应当以必要性为原则,获取过程需要遵循"告知同意"原则,在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中,应符合目的性原则,实现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对于重大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信息共享中的侵权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认定相关主体的补充责任、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实现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信息的依法保护.
    • 肖凝
    •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就在大家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却有一些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谎报瞒报行程、拒不配合隔离观察等案例在多地时有出现。防控新冠疫情人人有责,知法、懂法,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对于毎位公民来说,了解相关法律,遵法守法、依法防控非常重要。
    • 黄河; 伊航
    • 摘要: 垃圾问题解决之后,我省将山更绿、天更蓝、水更清。“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推动依法防控是对律师界代表履职能力的一次重要检验。”对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贵州久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姚毅而言,在疫情中履行代表职责,就是要“尽最大努力,用法律专业知识助力缓解、消除疫情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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