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保管
代为保管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0年内共计172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信息与知识传播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71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2185篇;相关期刊136种,包括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法学、法制与经济(上旬刊)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刑事和解暨财产犯罪法律适用研讨会等;代为保管的相关文献由169位作者贡献,包括崔文俊、张永红、蒋九久等。
代为保管
-研究学者
- 崔文俊
- 张永红
- 蒋九久
- 张卫国
- 张影
- 王冠琳
- 王小军
- 王涵
- 马寅翔
- 严志清
- 于万里
- 于世忠
- 于志刚
- 何为
- 何希道
- 俞友根
- 俞飞
- 傅淑珍
- 冬丰
- 冯寿翥
- 刘俊俊
- 刘冬霞
- 刘探慧
- 刘朝阳
- 刘清山
- 刘燎原
- 刘相彩
- 刘芳
- 叶盛
- 向朝阳
- 吴学斌
- 吴访非
- 周一志
- 周一谋
- 周志卓
- 嘉审声
- 孙燕
- 孙爱军
- 安玉民
- 宗晓丽
- 家永
- 张亦嵘
- 张力平
- 张国明
- 张娜娜
- 张开俊
- 张志荣
- 张斯亮
- 张明丽1
- 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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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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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实践中个体工商户雇员侵害雇主财产型犯罪的罪名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和侵占罪.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未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单位"的前提下,不应随意作扩大解释,个体工商户的雇员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个体工商户雇员单纯的劳务行为也无法与雇主形成代为保管的委托关系.个体工商户雇员以调换二维码等方式非法占有雇主财产的行为在本质上属于秘密窃取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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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山;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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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一名中学生,被老师要求交出手机后深感委屈,一气之下跑出教室从楼上跳下,最终造成伤残;西安高三学生李某在上晚自习期间玩手机,被值班老师发现并予以没收,他先后三次去办公室要手机,值班老师不在,他却将办公室的另一老师伤害至抢救无效去世……这些因为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引发的极端案例,令我们悲痛、惋惜,更感到为人师者如履薄冰的艰难。在此,分享一位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没收学生手机的问题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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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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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财物,并可能成为普通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普通侵占罪与纯民事纠纷之间的主要分别在于普通侵占罪不但侵犯了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内部信任关系。普通侵占罪以财物所有人与行为人之间存在委托代为保管关系为前提。在认定委托关系是否存在的问题上,要结合双方是否存在内部信任关系等因素,根据日常生活准则进行判断。为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的要求,对普通侵占罪应重点从“合法持有→非法占有→拒不返还”的行为模式,以及犯罪客体、行为人返还能力、犯罪数额、证据、犯罪主体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定,以防将纯民事纠纷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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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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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出场人:谭国锋原任职务:广东省茂名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涉案罪名:受贿罪犯罪事实:2001年至2014年,谭国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人民币2158.6万元,美金2万元。判决结果 :2018年1月12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谭国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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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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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判断辅助占有情形中能否构成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代为保管"和辅助占有之间的关系。法教义学的研究应在注重主体性的前提下,以本国刑法为依据进行展开。以代为保管取代占有作为侵占罪的分析起点,是忠实于立法语言的要求。代为保管的涵摄范围大于占有,不应用占有取代代为保管。代为保管的来源包括民事行为和事实行为,辅助占有与代为保管之间属于交叉关系。部分辅助占有情形可以认定成立代为保管关系,因此存在构成侵占罪的可能。辅助占有情形下代为保管关系的认定同样受到规范要素的影响,应着重考察处分权限、信赖关系和指示范围三项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