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组织
集体组织的相关文献在1983年到2022年内共计242篇,主要集中在农业经济、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238篇、会议论文4篇、专利文献45632篇;相关期刊207种,包括前线、人民司法、中国集体经济等;
相关会议4种,包括第十二届长三角科技论坛农业机械化分论坛、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等;集体组织的相关文献由223位作者贡献,包括韩松、李文成、杨国楠等。
集体组织—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45632篇
占比:99.47%
总计:45874篇
集体组织
-研究学者
- 韩松
- 李文成
- 杨国楠
- 杨晶
- 王祖贵
- 王祥军
- 蒲方合
- 蔡志猛
- 薛娇
- 陈家建
- 陈锡文
- 黎元生
- 中共德州市委党校课题组
- 乔新生
- 于大海
- 于洪涛
- 仇学宏
- 仓丰
- 代学刚
- 仲继银
- 任景龙
- 伍应丽
- 何璟
- 何邕健
- 傅光明
- 傅瑞琪
- 兆利
- 关心斌
- 冯继康
- 刘丽强
- 刘圣权
- 刘峘
- 刘志军
- 刘来军
- 刘欣
- 刘正义
- 刘永良
- 刘玉祺
- 刘虹
- 单国胜
- 卢中强
- 召B珐
- 史芬霞
- 史际春
- 吕艳秋
- 吴倩倩
- 吴兴国
- 周林彬
- 周莉
- 唐崇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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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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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集体成员资格认定面临着路径的重新选择,即由村民自治转向依法治理。从1998年以来,我国集体组织一直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认定外嫁女成员资格,将其纳入村民自治范畴,形成处理集体成员权纠纷的依赖路径。由此,导致外嫁女成员权受损,集体收益分配不公加剧,人口性别结构失衡。依据各地司法部门、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组织另辟蹊径、积极探索依法认定成员资格的成功经验,建议在全国人大正在酝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认定成员资格,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强化政府的责任与集体组织的执行力,从根本上化解外嫁女成员资格认定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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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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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由集体组织提供,农民以集体组织成员身份来获得生活保障和各种公共福利.但农村集体组织提供公共产品带来诸多局限,现代农村农民所需的公共服务也远超出了集体组织所能涵盖的范畴.在政府能力日益强大的情况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应采取以政府供给为主导、其他主体为辅助的供给模式.实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模式的顺利转变,必须要进行配套制度联动改革,以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公共产品多元化供给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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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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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地拆迁矛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日益突出,特别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不断,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如何有效地解决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过程中出现的公共利益界定不清、补偿安置方案的作出主体不适格、利益分配不合理、宅基地征收困难以及征地纠纷救济机制不力等问题,是建立科学公正的利益调处机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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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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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集体组织是中国管理农村、 组织农民的一项基本制度,其以集体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集体统筹权力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实践中不断式微.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在不同历史阶段土地开发方式及其土地收益分配方式的考察发现:一方面,集体土地交易的同意权发生嬗变,由村集体与承包户"统一性同意权"转变为"分离性同意权";另一方面,集体土地收益的分配主导权发生变化,由"专断型分配权"转变为"民主型分配权".由此引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虚化、 公有属性的集体经济逐步私有化、 内生性村级治理资源不断消解的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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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瑞玉;
吴倩倩;
罗爱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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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承制度以维护个人私有财产为目的 ,无人承受遗产归属主体的问题立法也不能背离这一立法目的."国家"作为一个公法主体介入到私法中成为无人承受遗产的归属主体缺乏法理依据,名存实亡的"集体组织"作为无人承受遗产的归属主体也不妥当.国家在从事私法行为时即是国库,以"国库"作为无人承受遗产的归属主体,既能解决国家作为公法主体介入私法的不恰当问题,又能将无人承受遗产归入具体的国家机关,真正实现遗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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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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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征收款虽然是对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但该补偿款由不同的部分组成,应当区分不同的法律性质来确定归属:土地补偿费在分配前是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财产,分配后则为村民的责任财产;安置补助费除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安置的除外原则上是村民的责任财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则是村民责任财产.执行法院应当对土地征收款各不同组成部分予以区别对待,针对不同被执行主体在具体执行措施上也要有所区别.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寻求执行协助以提高执行效率,当被执行人为村民个人时要充分考虑其家庭收入支出状况,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科学合理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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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洁;
徐逸伦
- 《2015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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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下乡村旅游业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的重要手段,而解决城乡矛盾的关键是城乡之间形成价值共识.本文解析了乡村旅游业种利益主体的价值关系,找出了多元社会价值难以实现的原因,提出了破解之道:乡村旅游业中,集体组织作为主导价值的代言人,与其他利益主体之间通过对主要生产要素的博弈来提高话语权,进而达到传达主导价值观,引导其他价值观主动或被动调整进入主导价值体系。与政府博弈的关键是土地元素,切入点是争取土地发展收益的权利;与企业博弈的关键是资本元素,切入点是争取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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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农业经济学会2016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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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于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市场发育总体处于初级阶段,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的现状,本文将研究依照契约租与经济租对比视角下,划分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分析相对健全的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相对不完善的价格形成机制之间博弈主体间的共性与差异,尤其是从集体组织的角色切入,认为不能够笼统的说集体组织的存在能够促进缩小土地流转的契约租与经济租之间的差距,而应结合其具体扮演的角色,从维护承包权稳定、促进信息交流、提供信用担保、作为主体参与博弈等方面分析其在价格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正确引导集体组织的发展,进而为促进土地流转及其市场发育提供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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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志强;
赵勇
- 《第十二届长三角科技论坛农业机械化分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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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嘉定区农委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自2010年以来,认真贯彻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区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区11个镇和2个工业园区,共组建了1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践证明,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强化了农机、农艺的融合,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及集约化水平.随着本市郊区家庭农场的组建,粮食生产的单元面积划小,在这种状况下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合"还是"分",该走哪条经营方式的发展道路?本文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模式、经营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多种类型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及利弊关系,并提出了探索适合嘉定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稳定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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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志强;
赵勇
- 《第十二届长三角科技论坛农业机械化分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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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嘉定区农委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自2010年以来,认真贯彻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区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区11个镇和2个工业园区,共组建了1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践证明,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强化了农机、农艺的融合,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及集约化水平.随着本市郊区家庭农场的组建,粮食生产的单元面积划小,在这种状况下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合"还是"分",该走哪条经营方式的发展道路?本文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模式、经营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多种类型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及利弊关系,并提出了探索适合嘉定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稳定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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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志强;
赵勇
- 《第十二届长三角科技论坛农业机械化分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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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嘉定区农委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自2010年以来,认真贯彻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区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区11个镇和2个工业园区,共组建了1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践证明,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强化了农机、农艺的融合,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及集约化水平.随着本市郊区家庭农场的组建,粮食生产的单元面积划小,在这种状况下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合"还是"分",该走哪条经营方式的发展道路?本文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模式、经营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多种类型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及利弊关系,并提出了探索适合嘉定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稳定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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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志强;
赵勇
- 《第十二届长三角科技论坛农业机械化分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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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嘉定区农委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自2010年以来,认真贯彻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区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任务,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区11个镇和2个工业园区,共组建了19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践证明,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强化了农机、农艺的融合,有效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及集约化水平.随着本市郊区家庭农场的组建,粮食生产的单元面积划小,在这种状况下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合"还是"分",该走哪条经营方式的发展道路?本文从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模式、经营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多种类型合作社的经营状况及利弊关系,并提出了探索适合嘉定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稳定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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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
谭术魁
- 《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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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以武汉为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和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建立和利益关系调整的依据.方法:实证研究.结果:集体和农民之间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武汉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通过固定发放、调地分配和按比例三种模式分割征地补偿款.结论:建议武汉地区村提留20%用于本村公益性事业,其余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分配方案,既可全部平均分配,也可预留一部分用于发展本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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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
谭术魁
- 《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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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以武汉为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和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建立和利益关系调整的依据.方法:实证研究.结果:集体和农民之间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武汉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通过固定发放、调地分配和按比例三种模式分割征地补偿款.结论:建议武汉地区村提留20%用于本村公益性事业,其余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分配方案,既可全部平均分配,也可预留一部分用于发展本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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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
谭术魁
- 《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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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以武汉为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和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建立和利益关系调整的依据.方法:实证研究.结果:集体和农民之间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武汉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通过固定发放、调地分配和按比例三种模式分割征地补偿款.结论:建议武汉地区村提留20%用于本村公益性事业,其余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分配方案,既可全部平均分配,也可预留一部分用于发展本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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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
谭术魁
- 《中国土地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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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以武汉为例,分析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和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建立和利益关系调整的依据.方法:实证研究.结果:集体和农民之间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武汉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通过固定发放、调地分配和按比例三种模式分割征地补偿款.结论:建议武汉地区村提留20%用于本村公益性事业,其余可根据村民代表大会商定分配方案,既可全部平均分配,也可预留一部分用于发展本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