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是中医界不平凡的一年,中医药大事、好事、盛事连连,《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特别是年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屠呦呦研究员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等,这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天时、地利、人和的机遇迎来了中医药学发展的新春天,既为中医药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也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深受鼓舞,充满信心.深刻研读《中医药法》,在第四章-中医药人才培养中第33条至第37条论述阐明:"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中医药学校教育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教学形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及学术水平评价标准等,应当体现中医药学科特色,符合中医药学科发展规律."尤其第35条论述到:"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师承教育的受益者,作为高校的教师与管理者,面对时代发展新态势下的新要求、新机遇、新任务,如何不辱使命,乘势而上,有所作为,做好中医药人才培养支持,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使中医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恰当、有效地结合,走中医整合式教育之路,是值得深入探索与实践的大课题.